根據《棗莊市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》(室字[2007]32號)的規(guī)定和要求,按照市編辦下達的2007年增人計劃,現將市直事業(yè)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相關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報考條件
1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,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;
2、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,熱愛社會主義;
3、遵紀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;
4、身體健康,符合事業(yè)單位錄用體檢標準;
5、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(1972年 12月31日至1989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);
6、大學??飘厴I(yè)以上(含大學??疲┪幕潭龋揖哂袟椙f市常住戶口(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應屆本科以上畢業(yè)生戶口不限);
7、報考單位批準的報考職位所需要其他資格條件。
二、報名與資格審查
1、報名
報名采取統一時間、現場報名、現場繳費的方式進行。
報名時間:2007年8月28日- 8月29日。
報名地點:魯南人才市場(棗莊市光明東路19號)
報考人員報名時,需遞交本人手工填寫的《棗莊市市直事業(yè)單位招考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》和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,每人限報一個職位。報名考務費參照公務員的有關規(guī)定收取,收取標準為:每人每科40元。
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招考單位,計劃錄用l人的,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;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,按1: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用計劃。
2、資格審查
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考錄工作全過程。報考人員是在職人員的,應提交其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明、身份證、戶口簿、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(中小學教師應同時提交區(qū)(市)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證明)等材料;應屆畢業(yè)生報考的,應提交畢業(yè)證、報到證、戶口遷移證等資料。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,在讀全日制普通院校非應屆畢業(yè)生,現役軍人,以及法律規(guī)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,不能報考。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單位。經招考部門或單位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,由市人事局頒發(fā)準考證。
三、考試內容和方法
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。
1、筆試
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(包括馬克思主義理論基礎知識、法律基本知識、事業(yè)單位人事管理基本制度、公共行政基礎知識、社會保障體系基本知識、應用文寫作與公文處理、職業(yè)道德與人際交往等內容)。
筆試時間為9月30日 上午9:00-11:30
筆試結束后,在市人事部門確定的筆試合格分數線內,根據錄用計劃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1: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。筆試成績合格人數達不到規(guī)定比例的單位,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。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,張榜公布。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,進入面試人員應交納面試考務費70元。
2、面試
面試時間為10月14日。
上午8:00-12:00
下午2:00- 6:00
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,主要測評應試人員的綜合分析、情緒控制、反應應變、言語表達等方面的能力。面試采用百分制記分。
面試結束后,按筆試成績占40%、面試成績占60%比例,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。筆試成績、面試成績、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,尾數四舍五入。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錄用考核范圍人員名單,在棗莊人事信息網上公布。
四、考核體檢
按照面試成績,根據招聘崗位,由高分到低分,等額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的人員。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規(guī)定比例的招考單位,進入錄用考核范圍人員的考試總成績,不得低于報考本批次市直事業(yè)單位進入錄用考核范圍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。如招收部門(單位)1個錄用計劃中出現2名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,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人員。因考核、體檢不合格造成的人員空缺,從其他進入同一崗位考核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。考核內容,主要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績、廉和應回避等情況,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質、遵紀守法、自律意識、能力素質、工作態(tài)度、學習及工作表現,并對考核對象進行資格復審。
體檢可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(zhí)行,在市級醫(yī)院進行。體檢醫(yī)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,應予回避。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,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,取消錄取資格??己?、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。
五、簽訂聘用合同
經考試、考核、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,經7至15日公示無異議的,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,報市人事局備案。符合聘用條件的,由市人事局發(fā)放《事業(yè)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》,雙方按規(guī)定簽訂聘用合同,確立人事關系。受聘人員按規(guī)定實行試用期制度,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,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。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;情況特殊的,可以延長,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。受聘人員為應屆畢業(yè)生(含擇業(yè)期限內)的,試用期可以延長至12個月。
二○○七年八月十八日